长春市公安局开展道路交通领域乱象专项整治百日行动。你怎么看?
这是一场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而非全面的交通整治,并且会成为常态延续下去。 作为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它的责任主体是公安交管部门。针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本身就是迫在眉睫的,这也应该是国家依法治国大理念的有效贯彻。 至于效果,交通类报警数量、交通事故数量的减少可以体现
感谢应邀回答:
说来话长:
乱停车现象是不好,不过应该先给予车主们足够的停车位,哪怕是花钱都可以有的停车场,不然到哪里办事,兜了好几圈也找到一个停车位,***就站在那里等着你违章停车,好照相上传开罚单呢!200元就这样简简单单的没了……
交通安全要从考驾照抓起:
严格审查参考人员的素质与驾驭能力,绝不可蒙混过关,充当马路杀手危险上路,害人害己殃及无辜!更要杜绝酒驾毒驾,提倡文明礼让行车,一人安全,全家幸福!
目前***疯狂罚款,其实罚款不是目的,要从根本上解决交通违规和减少事故发生。
其实有些不差钱的大款大爷,官二代,富二代们根本就不在乎那点罚款,依旧我行我素,他们乱停乱放,闯红灯,逆行,超速都可以肆无忌惮的。所以不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光靠罚款无济于事,或是收效甚微!
大货车超载上路并超速行驶
小车不开转向灯随意变更车道
摩托车,三轮车,电瓶车等小型车随意串空,自由自在,防不胜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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