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贫困夫妇为女儿偷9罐奶粉被抓,检方决定不***, 你怎么看?
很同情也很纠结,不知道这对夫妻到底什么情况,老家哪里人遇到了什么困境?但是既然有了孩子,如果不是失去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再苦再累也要靠自己的双手努力赚取劳动报酬养育他她们吧,偷窃诚然不是解决孩子吃饭问题的办法;也希望放了他们***的公安检查机关再多费点心思,既然决定不追究他们责任那肯定就是了解他们一定情况的了,那么请尽量给他们指点下能解决他们根本问题的地方单位,别让他们再去换个地方违法犯罪了。
偷九罐?这也太……
一罐初次的话还是可以法外有情的……
这胆子也太大了!为了孩子就是理由?一罐几百,那就是大几千了,咋揣的?做人没底线和尊严。应该以示惩戒。
处理归处理,情义归情义。
可以法外有情,但不能姑息养奸。
好友,你好!看到这个问题,实在说,应该先为法官先生们的善心点个赞,赞他们人性化的处理这件事。然后再来说这对贫穷的夫妻偷了九罐奶粉的事。
以我的看法,这对夫妻无疑是十分贫穷的,但因为贫穷就原谅他们偷盗,是不可取的。如果他们不是被人抓起来,那么这种行为不知道会持续到何时。时间久了,说不定他们的孩子也就学会了偷盗,而且说不定还会越偷越大,越偷越多。这不仅给超市造成损失,说不定周围的人也要遭受很多的损失。他们的孩子也会因此养成不劳而获的坏习惯,甚至于因此而走上犯罪的道路。我们小时候老师和家长常教导我们说,“小时候偷针,大了偷金;小时候偷豆,大了偷牛”可见小时候养成的习惯会影响人的一生。小时候偷一根针一颗豆都是小事情,但是大了以后偷牛偷金就是违法犯罪,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到时候悔之晚矣!好习惯的养成,不是一天一日的事情,也不是天生就有的,而是在老师以及父母的谆谆教导下养成的。尤其是父母的影响,更是不可小觑,因为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的所作所为,都会看在眼里记在心里,而且会逐渐演变成自己的行为,甚至还会变本加厉,最终成为社会的毒瘤。到那时候,他们的一生就毁掉了。
所以,他们偷盗,是应该受到处罚的,这不仅给他们一个警示作用,也给他们的孩子以及对别人的东西有觊觎之心的人,有一个深切的提醒:手莫神,伸手比被捉!别人的东西再好,自己没有花钱买,也不能要。真想要,只能花钱买。没有钱,就要想办法,去挣钱。哪怕挣得很少,只买一点点,让孩子解了馋,也算尽到了做父母的责任。然后告诉孩子自己家里的经济条件不好,买不了很多他们喜欢的东西,等将来挣了钱再买,甚至还可以让孩子一起努力攒钱。这样,既教育了孩子从小知道自食其力,用自己的钱💰买东西,还激发孩子们的孝心和责任心,也能使他们更有出息。
法官先生觉得这对夫妻如此贫穷,同情他们,可以处罚他们以后,再适宜帮助他们,甚至可以加大力度在财力物力和找工作等事情上帮助他们。这样既能体现法律的威严,又能改变这对夫妻的贫困现状,做到奖罚分明,还给社会一个好风气。
我认为这样比较好。
本来就不该***。
因为***罪是有数额限制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
在***罪上,请注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也就是说,***罪实际上是有数额限制的。
有数额限制的不止是***罪,也包括***罪等等。
关于什么叫“数额较大”,这一点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主要是因为全国各地的发展水平不同,像上海人对于“数额较大”的认知,就肯定和铁岭人不一样,数额较大取决于当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
贫困夫妇***9罐奶粉,这肯定也不是什么特别好的奶粉,按***我800块钱好了,张家港市2018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3456元,相当于每个月4454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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