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发票不见了,要求重开,怎么办?
不得重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第三十一条: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生***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如为非电子***:取得***一方遗失已填开的***联,按广东省地税局“粤地税函[2008]473号文”的要***作,即:取得***的一方丢失已填开的***联,可向开具***方申请出具曾于×年×月×日开具××***,说明取得***单位名称、购货或服务的单位数量、单价、规格、大小写金额、***字轨、***编码、***号码等的书面证明,或要求开具***方提供所丢失***的存根联或记账联复印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作为合法凭证入账。但一律不得要求开票方重复开具***。
其中,“主管税务机关”是指开具***方的主管税务机关。
如为电子***:《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地方税收***网络开具的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有关规定:纳税人遗失网络开具的***,应报告税务机关,并办理挂失手续。
***已交取票方的,可由开票方在***在线系统查询打印该***信息,加盖***专用章后交取票方作为入账凭证,不得重开***。
按规定是要向税局报告,登报声明,然后税局罚款,然后用其他联次复印件入账。
1、普通***弄丢。 复印存根联并盖章给客户入账。财务人员应该设置***登记本,登记购入***的数量、号码,开出的***号码、日期、客户、金额、领取人,送给客户要客户回签。
2、增值税票弄丢。 把存根联复印,交客户当地主管税务局确认并出具未抵扣税证明,报本公司主管税务局后,开具红字***冲原开***,再重新填开***给客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文件第28条第2款的规定: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广东省中山市办税务登记证是先办国税还是地税?
首先看你主营业务是什么(就是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如果属于国地共管户,就先去国税办理税务登记,再去地税办理;如果属于纯地税户,就直接去地税办理。国税负责征收的税种有: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企业所得税(2002年1月1日以后注册的企业)、金融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等。
地税负责征收的税种有:营业税、企业所得税(2002年以前注册的企业)、城建税、印花税、***税、契税、房产税、车船税、个人所得税等等。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greystrategic.com/post/437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