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蜡石配座?
阳春蜡石是一种石英石,一般用于建筑装饰、制作石材制品、园林景观等方面。
配座是指用于固定和安装石材制品或其他建筑构件的部件。在阳春蜡石建筑中,一般使用的配座主要有以下几种:
1. 防滑洞口石:由于阳春蜡石本身较滑,所以通常需要在楼梯、台阶等地方安装防滑配座,以便增加安全性。
2. 固定夹:用于固定阳春蜡石面板、墙板等建筑构件,通常固定于墙体上,并与阳春蜡石构件连接。
3. T形槽:用于安装阳春蜡石立柱,其形状类似“T”形,通常固定于地基上,并与阳春蜡石立柱连接。
如何看待因电梯被关,老人爬楼猝死***中各方的法律责任?
广东阳春一小区电梯被关停,6旬老人爬楼时突发心脏病去世。老人女儿称,老人爬到9楼后身体不适,医护人员到场电梯也没开,走楼梯上来错过了最佳救援时机。
基本上就是这么一回事。目前网友关注的重点便是在于电梯停运的问题。电梯为什么停运?业委会秘书长回应,部分业主拖欠物业管理费,电梯没有公司维保不能使用了。
其实,这个问题的本质在于物业公司能够关停电梯?
电梯属于公共设施,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从电梯关停的原因是因为部分业主欠缴物业费而导致,这说明物业费中包含相应的电梯维保费用。而作为物业公司在收取部分业主缴纳的物业费之后却关停电梯,这行为已损害到业主的权益。一般来收,物业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向相关产权单位、产权人追索相关费用,但不能关停、弃管电梯。
在这个***中,物业公司肯定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就是因为物业公司违规关停电梯,导致老人被迫步行上楼,又由于电梯没有及时开启,导致医护人员不能够及时进行抢救,怎么说物业公司都具有不可推卸责任。
大家看上图,我发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关停电梯的通知竟然不是物业公司发出来的,而是业主委员会发出来的,这就有点意思了,仔细看了新闻才发现,现在的物业公司是由于前任物业公司退出后,业主委员会的几个成员自己组建的一家物业公司,所以这时候的业主委员会哪还是为全体业主服务,仅仅是为物业公司服务了。
在法律上如果有业主欠缴物业费,物业公司只能够根据和业主的约定向人民***提***讼或者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公司是没有权利直接停水停业或者关停电梯,来迫使业主交纳物业管理费的擅自关停电梯,对按时缴纳物业费的业主本身就不公平,这首先就是一种违规行为。
具体到该***中关停电梯即导致老人运动过量,又导致医护人员不能及时改造,怎么说物业公司关停电梯的行为都与老人的死亡之间具有不可推卸的关系,因此只要家属***到***的话,物业公司肯定会被判决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这是毋庸置疑的。
谢谢悟空小秘书的邀请。
阳春市新世界花园因欠费电梯被关闭,出现了老人爬楼猝死***,各方法律责任是怎样的?
业主爬楼猝死***,本是悲剧,如果有重来,小区一定不会安排关停电梯,现在来反思各方的法律责任,虽然有些晚,但还是有警示作用。
就此***本身,笔者看法如下:
一、电梯停运的决这是小区业委会下达。明面上停运电梯与物业公司关联不大。在小区物业管理事务当中,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在业委会的权限范围之内,物业公司应当遵从业主大会的代表业委会下达的指令,物业公司只是执行者,并无不妥。
做出电梯停运决定是业主为代表的业委会。如果业委会有过错,法律责任由所有业主承担。
二、物业公司提前合规地办理了电梯停运手续。物业公司由于收不到充足的物业费,无奈地拖欠了电梯公司月度维保费,电梯公司也中断了对电梯例行月度保养,物业公司经与业委会协商并同意,物业公司履行管理之职责,按法规办电梯停运手续,符合特种设备使用规范,如果让电梯无维保状态运行才是违规违法。
三、花园业委会提前公开张贴了电梯停运通知。电梯停运通知明面上署名虽只是业委会,一定是经过与物业公司的协商。通知中告知了电梯停运的原因,以及停运后的注意安全事项,并无重大疏漏之处。
在物业管理行业规范要求来说,电梯管理一项已经完成告知义务。
四、***中事主的身体有隐疾,其本人最清楚。对于自身是否胜任之行为动作,超出自己身体承受极限带来的后果,应较他人更清楚。猝死***本身对所有人是意外,但也并非事主和其家人不可预料。 被动爬楼是事主在得知电梯停运后,无视安全风险,自主的冒险选择。
感谢悟空小秘书邀请!
首先我对老人的不幸逝世深表哀悼!
其次对于责任的划分;老人毫无疑问没有责任,个人认为物业公司应该负全责,我作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同时也作为一位业主,对于大多数物业公司的种种乱像(霸王条款,安全隐患,服务不周,推卸责任,没有一点职业道德)等等……早以屡见不鲜!所以我强烈呼吁有关部门能对物业公司集中定位,整顿,培训…还每位业主一个安全,和谐,幸福的一个生活环境!最后祝所有朋友!平安,幸福,健康,快乐…愿明天更比今天好[祈祷][祈祷][祈祷](注:以上纯属讨论,都是为了最好,不带任何色彩!欢迎互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greystrategic.com/post/77152.html